申扎县基层群众生活保障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申扎县基层群众生活保障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编号:S140700340101082600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申扎县基层群众生活保障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申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申发该基建【2024】9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援藏资金,招标人为申扎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申扎县基层群众生活保障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工程地点:申扎县。 2.3项目概况:1、新建防灾物资储备库2栋,其中:申扎县1栋,建筑面积 720 m;申扎县雄梅镇1栋,建筑面积 612 m。2、拆除建筑 26 m。3、道路硬化 536.55 m。4、新建给水管网 3597.7米、雨水管网 1753.34 米、污水管网 1772.1 米。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申扎县基层群众生活保障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施工图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认同的所有工程内容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程内容。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相关规范规定标准。 2.5.1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5.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5.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工期要求:本项目为EPC工程,合同总工期 12个月(设计工期:5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1.2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中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由同一人兼任。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1年以来具有至少一个及以上已完成或正在承接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投标人在2021年以来具有至少一个及以上已完成或正在承接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类似项目指:类似房建业绩或市政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1.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或2023年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年度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3.1.5投标单位须在最新的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221.13.83.27:8010/#/index)注册。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7除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外,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参与本项目投标。 3.1.8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提供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截图(除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外,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1.9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区外企业(所有联合体成员)须完成在藏备案。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至少需具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 2 家。联合体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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