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县人民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贵州省辰水治理工程(江口县双江段)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进行了论证,现将该实施方案在征收范围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2月8日,共计30天。被征收人认为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江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并附本人身份证和房屋权属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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