淠河防洪治理工程(霍邱段)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2220250211
二、项目名称:淠河防洪治理工程(霍邱段)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中冶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清泰街507,509 号富春大厦10楼
成交金额:肆拾壹万伍仟贰佰元整(小写:415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淠河防洪治理工程(霍邱段)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水土保持监测范围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包括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占地(含租赁土地)以及其他使用与管辖区域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工程质量监测依据的技术标准及规程规范应保证使用最新有效版本,技术标准及规程规范。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1095日历天(以实际施工天数为准)。 服务标准:执行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相关的其他标准、规范。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0.6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7.21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五楼,联系电话:0564-6082980。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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