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张母桥河防洪治理工程(二期)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六安市金安区张母桥河防洪治理工程(二期)
项目编号
E341502001001815
标段名称
六安市金安区张母桥河防洪治理工程(二期)二标段
标段编号
E341502001001815002
招标人
六安市金安区水利局
最高限价
贰仟陆佰伍拾陆万叁仟玖佰柒拾元玖角玖分( ?26563970.99 元)
代理机构
安徽润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
址和联系方
式
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 19 楼
联系方式: 0564-337794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4 年 2 月 28 日
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
标人名称
无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无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安徽巢湖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
格能力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
包贰级
投标工期
210 日历天
地 址
安徽省巢湖市世纪大道东侧富达花园 1 号楼
投标价(元)
/ 费率( % )
贰仟陆佰万捌仟柒佰捌拾肆元整
( ?26008784.00 元)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
理 / 项目总监 )
吴丽丽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 234131560222
技术负责人
郭聪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无
项目经理业绩
庐江县 三达标一美丽 水利建设项目 - 黄屯联圩达标整治工
程施工 2 标;滁州市南谯区清流河防洪治理提升工程 3 标
段;
技术负责人获奖
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芜湖市六连圩防洪排涝整治工程(青弋江红星圩段堤防除
险加固工程 1 标);
企业获奖
无
企业业绩
郎溪县钟桥河右岸上段防洪工程;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蚌埠市江河水利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
格能力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
包贰级
投标工期
210 日历天
地 址
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 2595 号大学科技园城市之门西楼 202 室
投标价(元)
/ 费率( % )
贰仟伍佰玖拾玖万零壹佰捌拾玖元贰角贰分
( ?25990189.22 元)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
理 / 项目总监 )
张健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 234222209681
技术负责人
赵宏东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无
项目经理业绩
安徽省怀洪新河灌区工程五河县境内马拉沟东段治理工程
施工标;肥东县定光河治理提升达标工程 1 标段;
技术负责人获奖
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青弋江治理工程(荆山圩段)施工标;
企业获奖
无
企业业绩
安徽省怀洪新河灌区工程五河县境内马拉沟东段治理工程
施工标;肥东县定光河治理提升达标工程 1 标段;青弋江
治理工程(荆山圩段)施工标;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安徽省长江河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
格能力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
包贰级
投标工期
210 日历天
地 址
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芜湖佳海产业新城 A 区
A19 、 A20 幢
投标价(元)
/ 费率( % )
贰仟陆佰零捌万伍仟捌佰壹拾玖元伍角壹分
( ?26085819.51 元)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
理 / 项目总监 )
尤琴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 234212102697
技术负责人
孔维超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无
项目经理业绩
肥西县 2022-2024 年 三达标一美丽 水利建设工程六九联
圩和柳湾圩圩口达标工程施工二标;芜湖市湾沚区荆山河
保太圩上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标一标段;
技术负责人获奖
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巢湖流域牛屯河中下段防洪治理工程鸠江区施工二标段;
企业获奖
无
企业业绩
巢湖流域牛屯河中下段防洪治理工程鸠江区施工二标段;
公示时间
2024 年 3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4 日
提出异议和
投诉的渠道
和方式
1 、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
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
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六安市金安区水利局
地址:六安市皋城东路与安丰路交叉口金安区第三办公区 11 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564-3955892
2 、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线向六安市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局)公共资源交易股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市金安区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股。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 1# 商业楼西)
联系人:韩股长 联系电话: 0564-3368135
3 、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13 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
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
第 11 号)。
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六安市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
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股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市金
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
易股 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六安市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金
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股。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 1# 商业楼西)
联系人:韩股长 联系电话: 0564-3368135
2 、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13 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
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 1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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