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 2023年12月14日发布的元氏县南正水库清淤治理工程弃料拍卖公告 第五条注意事项第 1款:
原内容:买受人应当在 2023年12月25日1 5 时 00分前交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变更为:买受人应当在 2023年12月25日17时00分前先缴纳部分成交款2000万元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剩余成交款买受人应于开工前缴纳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其他内容不变。
202 3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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