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始丰溪乡镇河流综合治理工程-三茅溪流域治理工程(桃源溪下段一期)招标文件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P10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投标文件的组成-二、商务标中的由天台小额水利投标工具-4.5版本自动生成的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修改为:1、投标函(投标文件格式七);2、由天台小额水利投标工具-4.5版本自动生成的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
2、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增加:
七、投标函
天台县始丰溪乡镇河流综合治理工程-三茅溪流域治理工程(桃源溪下段一期)
投 标 函
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招标人):
一、根据提供的天台县始丰溪乡镇河流综合治理工程-三茅溪流域治理工程(桃源溪下段一期)(工程名称)招标文件,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后,在全部同意招标文件内容前提下,我方保证:
1、愿以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我方承诺:
①总包工期: 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该工程;
②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③安全文明等级合格;
④人员设备按本投标文件的部署及时到位。
二、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三、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四、我方的投标担保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未及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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