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盱眙县高桥河治理工程已由淮安市水利局以淮水许可【2022】5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盱眙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投资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投资50%,地方自筹50%,招标人为盱眙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盱眙县高桥河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盱眙县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高桥河位于盱眙县马坝镇的西部,起源于穆店镇万湖水库,途经穆店、马坝及省三河农场,最终入洪泽湖,全长28.252千米,是具有防洪、排涝、灌溉、航运等多功能的县域重要河道。高桥河多年未进行系统整治,存在河道上段淤积严重、下段堤防未达标,沿线建筑物老旧破损,下游两岸缺少沟通桥梁,不利于防汛抢险及日常管理等问题。为提高河道防洪除涝标准,消除工程安全隐患,适应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实施高桥河治理工程是必要的。本次河道治理范围为万湖水库一观官线段,河长27.485千米,保护人口2.5万人,保护耕地面积4.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5万亩,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50万公斤。
本次河道治理范围为万湖水库-观官线(桩号桩号0 00027 485),总长27.485千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17.5千米,堤防加固4.45千米,新建护坡3.378千米,新建挡墙63米,新(拆)建配套建筑物19座,新建高桥河大桥1座等。
总投资约5983万元,总工期11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次招标项目为盱眙县高桥河治理工程(不含高桥河大桥)施工,招标范围包括:疏浚高桥河上游段,范围为桩号0 000~19 860,疏浚长17.5km;堤防加固4.45km,范围为桩号19 860~27 485;堤防新建挡土墙2处,长63m;新建河坡护砌3.378千米,范围为桩号1 420~1 560、4 726~5 840、6 175~6 610;新(拆)建沿线建筑物19座,其中拆建泵站4座、滚水坝3座、涵洞5座、桥梁1座,新建滚水坝6座;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专项工程等。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对应投资金额约2498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3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优良。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4. 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符合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要求),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担任过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业绩【提供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4. 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在投标时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在投标时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将承诺书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由水利部颁发)【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信用等级要求:根据最新公布的2021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及应用规则,投标人信用等级为C级(或2.0分)及以上。(等级赋分值相关规定见:江苏水利网)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 3 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④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⑤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22年9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拟任项目经理是退休人员的,仅须提供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退休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2日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事项详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CFCA及电子签章办理须知)。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31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3.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14.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5.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 |
说明:1、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 C=α×A (1-α)B×K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 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 时,B 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 时,B 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 0.6,0.63,0.65 中的一个,K 取 0.97,0.98,0.99 中的一个;(α、K 均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①当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 时,K 不用抽取,直接按 1 计算;②如果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 时,K 已经抽取,但在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 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个数≤5 时,开标时已经抽取的系数 K 作废,K 直接按 1 计算)。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2498万元(含预留金24.98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各分项目报价均不得高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报价分65分;施工组织设计25分;项目管理机构、企业信用、业绩和标准化1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1)
|
投标报价
| 65 | 1、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65分; 2、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 l%扣1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最多计算至-5%(含-5%); 4、对偏差超过评标基准价-5%以下的,每超过-l%扣1分,最多扣至0分。 5、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2.2.4(2) | 施工组织设计 | 26 | |
1 | 工场布置、其它临时设施布置 | 1 | 针对本工程涉及的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土方工程 | 4 | 堤防土方开挖、填筑工程施工措施合理、质量有保证得2分; 河道疏浚施工工艺合理、方案可行、质量有保证得1.5分; 土方调配方案合理可行得0.5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砌体工程 | 2.5 | 砌体工程施工方案合理、质量有保证得2.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混凝土工程 | 4 | 普通(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2.5分; 预制混凝土生产工艺合理,安装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5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基础工程 | 2 | 混凝土灌注桩施工技术方案合理、质量有保证得1.5分; 水泥土换填施工方案合理可行、质量有保证得0.5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 2.5 | 水泵、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方案可行,质量控制有保证得2分; 金属结构设备制作安装方案可行,质量控制有保证得0.5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7 | 水土保持工程 | 1.5 |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全面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8 | 拆除工程 | 1 | 泵站、涵洞、桥梁等拆除工程施工及材料回收利用、调配方案合理、有针对性得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9 | 质量保证措施 | 2 |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方案可行、措施得力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10 | 施工进度及资源配置 | 3 | 进度计划合理可行得1分,保证措施可行的1分。 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满足合理,保证方案可行得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11 |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 2.5 | 环境保护措施可行得0.5分;文明施工措施有保证得0.5分; 安全生产措施可行得1分;扬尘治理措施可行得0.5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2.2.4(3) | 人员素质、企业信用和标准化等 | 9 | |
1 | 拟任项目经理业绩 | 1 |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担任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得1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4. 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
2 | 企业业绩 | 2 |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4. 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
3 | 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职称 | 1 |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得0.5分;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汇总表中明确注明,未注明不予计分)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得0.5分;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 备注:水利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 |
4 | 企业信用 | 4 | 1、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 。 注:1、已列入的从业单位投标时,提供网络截图并标记单位名称;未列入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赋分值为2.95分。 2、在履约信用等级评价期内,获得下列奖项(限水利工程)的未列入的施工企业,在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招标人根据《履约信用办法》第二十三条,在2.95分的基础上进行调增。奖项限于:2020~2021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第十九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2021年江苏省省长质量奖;2019-2020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2021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优质工程;2021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文明工地。 |
5 | 安全生产标准化 | 1 | 投标人具有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有效期内),一级得1分,二级得0.9分,三级得0.7分,没有不得分。 |
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招标人:盱眙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
地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1606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7-8821293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常发广场6号楼409室
联系人:王工 顾工
电话:0511-8521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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