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 (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七台河市新兴区2025年侵蚀沟治理工程(第一标段)挖掘机租赁采购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CG-20250930-13423
1.2项目名称: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市新兴区 2025年侵蚀沟治理工程(第一标段)挖掘机租赁项目
1.3采购需求:
出租方为每台月租设备配备 1 名持正规有效证件的随机作业人员以满足承租方工作要求 ,且出租方提供与操作司机的相关劳动合同或相关雇佣证明,出租方操作人员的工资含在合同单价中。如需要双班施工,设备租赁费价格不变,出租方提供夜班操作手 1 名,承租方负责操作手工资。机械的柴油由 出租方 提供,费用由 出租方 承担。
1.4采购内容:机械租赁,具体详见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名称 | 型号 | 总工程量( 台班) | 预计租赁时间 | 含税单价 | 税率 | 价税合计 | 备注 |
挖掘机 | 斗容 1.4m³ | 850 | 2025.10.15-2025.12.31 | 2100 | 9% | 1785000.00 | 含油、托运、调遣、操作手工资。实际租赁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合计 | 1785000.00 |
1.5质量标准:设备完好,工作效率高,出厂时间短,油耗低,性价比高。适应施工现场环境。
1.6交货方式:供货商负责配送到七台河市新兴区施工地点。
1.7交货地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七台河市新兴区 2025年侵蚀沟治理工程(第一标段)
1.8租赁期限:从采购方签发验收合格证书之日、安装、调试完毕起,至归还租赁物时为止。
1.9设备年限及拖板费:以上为3年内设备单价,超限价3-5年设备还应下浮10%,禁止提供6年以上设备。租赁时间在3-6个月内租赁方可支付双向拖板费。租赁时间超过六个月租赁方不负责托板费。
1.10费用的支付:项目在施工期内按期结算,机械进场后,每月按实际台班数结算。
支付前供货商须先开具可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货商须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采购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货商开具合格票据之日。网银支付。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三、采购预算:约 1785000.00 元人民币,采购预算包含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费用。意向供应商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4.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4.2意向供应商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4.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5年10月09日8时00分至2025年10月12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在 智采平台( www.ruic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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