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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确定屏山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监理单位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24-05-12

 根据工作需要,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屏山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的监理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简介

 根据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屏山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宜发改发〔2023〕179号)等文件要求,需实施屏山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在锦屏镇五一村二、三、五组五一滑坡,书楼镇西村四组田坪子崩塌、龙华镇稻田村保管处组保管处滑坡、屏山镇大桥村四组高中岩崩塌、新市镇先锋村四组水竹坪滑坡、崩塌共5处险情紧迫、已完成前期勘查(施工图)设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采取主要工程措施为拦石墙、主动防护网和抗滑桩等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治理。

 招标范围:地质灾害防治及附属工程等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

 二、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资质要求: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5月1日至递交报名资料截止之日)内独立承担并完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项目不少于5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完成项目总经费不少于30万元。

 6、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采购人根据本项工作提出的特殊条件:不允许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转包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已认真研读本公告且对公告事项无异议。

 三、竞争性谈判须知

 1、竞争性谈判情况公告

 本公告及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在屏山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本公告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果公示期1个工作日。

 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应在屏山县人民政府网主动查询本项工作的公告。同时,有重大变更或重要通知将通过供应商报名时预留电子邮箱或电话号码发送至所有参与竞争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通知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5月16日14时00分00秒 - 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持竞争性谈判报名资料,到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大会议室报名并参加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报名时应预留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以便通知更正等事宜。

 3、竞争性谈判报名资料

 ⑴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⑵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执照副本,⑶资质(业绩)证明,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⑸承诺函,⑹报价函

 以上资料,身份证、法人执照副本、资质(业绩)证明是验原件收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其余资料必须按公告后附格式制作,收取加盖鲜章的原件。所有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必须在竞争性谈判时间前由供应商的授权代表人送达竞争性谈判地点,否则不接受报名。

 4、报价

 发包控制价:21.0255万元。

 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报价为完成屏山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服务相关内容的总报价。

 至少有1家提交合格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方可进入下一步,只有提交合格报价的合格供应商能参加竞争性谈判。

 四、竞争性谈判方式

 1、竞争性谈判时间

 2024年 5月 16日 17 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竞争性谈判地点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大会议室。

 3、竞争性谈判方式

 采购人组建的谈判小组应当根据合格供应商的最终合格报价,以由低到高顺序推荐1~2家成交候选人。若最终合格报价供应商仅有一家,直接确定其为第一候选人。若二次报价后最低合格报价有1家以上,由采购人当场随机抽签确定候选人。

 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第一候选人成为中选人。

 4、竞争性谈判质疑、投诉

 参与竞争的供应商质疑、投诉不得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过程、竞争性谈判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某一竞争性谈判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该程序环节时间内、一次性、以正式盖公章的纸质书面材料交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大会议室,否则不予受理。

 五、签订工作合同

 1、履约保证金

 金额:2万元

 缴纳方式:基本账户银行转账。

 账户账号:见合同样本

 缴纳时间: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签订工作合同前缴纳。

 退还时间:缺陷责任期期满后退还。缺陷责任期:自项目启动建设至完成全部建设内容时止,以实际施工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自该项目交工验收之日起的12个月。

 2、签订工作合同

 中选人应当在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到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203室签订工作合同。

 3、放弃中选资格

 中选人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未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选资格,采购人将依次通知排名靠后的成交候选人中选并与其签订合同。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讯地址: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冯戎

 联系电话:0831-5881698

 七、竞争性谈判报名资料格式

 见附件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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